我院智库团队为《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编制献计献策
2021-07-14
浏览量: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更新上升为国家战略。重庆市以城市提升为统领,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系列工作。最近颁布的《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着重从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城市更新工作流程和城市更新保障措施三大方面进行了规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应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邀请,我院智库成立了以刘贵文院长为组长的研究团队,全过程深度参与《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为《管理办法》出台贡献应有的智慧。

围绕《管理办法》,刘贵文院长及团队提出了三个重点:一是体现系统谋划;二是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明确实施路径。

 

城市更新需要系统谋划

刘院长认为,我国现行的城市建设管理体系以新建建筑为根本导向,缺乏与大规模存量更新相适应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自发、散乱、各自为政的城市更新行为,难以带动城市功能的整体优化和城市品质的整体提升。因此,重庆需要全域统筹、系统谋划,在条款设置上遵循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坚持系统原则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具体落实,突破过去旧城改造中存在的“好改的片区抢着改,难改的片区永远改不了”的不平衡局面。同时建议逐步建立“1+N”的政策体系,以《管理办法》为核心,针对资金、土地、技术等核心要素形成N个配套政策,建立与大规模存量更新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

 

城市更新需要激发市场活力

刘贵文院长认为,市场活力不足是重庆城市更新工作现阶段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因此,要破除制度障碍,激发市场活力。重庆市《管理办法》中的供地政策解决了企业参与更新的盈利困境,特别是“协议出让或带条件入市”的政策规定有利于企业实现一二级联动,进而实现城市综合开发运营,价值链条的拉长将极大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以及更新的可持续性。

 

城市更新需要明确实施路径

刘院长认为,实施路径不明晰会导致实施主体在实操过程中错误理解城市更新的意义。城市更新并不是无数个单一工程项目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复杂的有机系统。在制定实操路径时应该遵循城市肌理,依据“城市层”-“片区层”-“项目层”的框架设计,再辅以时间维度的管理考核,从宏观到微观逐步落实。因此,重庆应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城市更新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四个层次的工作为基本逻辑,明确城市更新的责任主体、实施路径和审批流程等关键问题。

 

1 智库团队调研城市更新项目

 

学院智库团队深度参与《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编制工作,与智库多年来深耕城市更新领域研究密不可分。早在2017年,我院刘贵文教授、周滔教授、洪竞科研究员、王林教授就以《加快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促进高品质城市建设与高质量经济发展》为题撰写资政建议,深入剖析重庆市在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资政建议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019年,刘贵文院长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课题《老旧功能片区改造提升研究》,研究成果将城市更新的工作范围明确分为五类,该分类方式在《重庆市城市更新工作方案》中被予以采纳。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重庆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关键一步,其政策之开明,路径之清晰,当为时下各城市中最出挑的,很有股改革开放勇立潮头的振奋感。同时,城市更新工作错综复杂,高效推进重庆市的城市更新还需要以《管理办法》为基础,进一步进行系列的政策创新。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也将把握契机,积极提供专家意见,助力城市更新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为重庆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贡献学院智慧。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