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任命刘贵文为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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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26号上午,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员工大会,传达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职务调整的决定。受学校委托,重庆大学党委副书记肖铁岩同志宣布学校决定,刘贵文同志担任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因年龄原因,任宏同志不再担任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职务。

会议由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党委书记赵彬主持, 重庆大学常务副校长张四平、重庆大学党委副书记肖铁岩、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何栎出席大会,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会议。

任宏在讲话中表示,坚决拥护学校的决定,欢迎刘贵文担任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他满怀深情的回顾了在学院工作的经历,他表示,在担任院长的十几年里,班子成员齐心合协力、团结合作,大家合作的非常愉快,是一个团结的班子。他作为班子成员,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为学院发展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同时也欣慰的看到学院的发展和进步。他表示,学校任命刘贵文为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充分体现了学校对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的关心和重视。他希望学院班子成员和全院师生员工像支持他一样,支持刘贵文同志的工作。他相信刘贵文同志将与赵彬同志一道,团结和带领全院师生员工,不断开创学院发展的新局面,并祝愿学院的明天更美好。任宏讲话结束后,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新任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刘贵文表示,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并为自己回到学院成为学院的一员感到高兴,将会十分珍惜与全院教职员工一起共事的机会。他向任宏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衷心希望任宏同志在离开领导岗位后能继续关心、支持学院的工作。他表示一定时刻牢记使命,不辜负学校领导的重托,发扬“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重大精神,坚持服务师生发展、服务学院发展的定位,恪尽职守、以身作则、开拓创新,与赵彬书记一道,与班子成员精诚团结、努力工作,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张四平在讲话中对任宏同志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代表学校感谢他对学院的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他指出,学校决定刘贵文同志担任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体现了学校对刘贵文同志的信任,希望刘贵文同志按照学校的要求,不辜负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全体师生的希望,与赵彬书记一道共同团结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领导班子全体同志和广大师生员工,发扬重庆大学优良传统,继往开来、再接再厉,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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